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加强学期教学检测工作,了解教学质量状况,严肃考风考纪,带动良好学风的形成,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我系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我系期末考试工作需要,成立数学与人工智能系考试工作组,下设考务组、命题和阅卷组、考风督察组。
组长:李香林 段金狮
考务组:郭琳琴,刘彩峰,李晓荣
命题和阅卷组:郭琳琴,各教研室负责人
考风督察组:段金狮,各班班主任
工作组组长负责考试工作的决策,研究并解决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考务组负责考试工作总体安排(考试时间安排、考场安排、巡考安排等)、试题管理、成绩管理、考试总结等工作,同时协调考试期间各工作小组的相关工作任务。命题和阅卷组负责考试试卷的命题和批阅安排、试卷审核和复审、成绩录入和考核结果分析安排等工作;考风督察组负责考试期间的宣传报道和考风考纪督查。
二、考试时间安排
(一)我系各专业学生考试时间安排。
1.通识课程(除安全教育课程外)考试时间依照教务处统一安排。
2.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考试时间:12月12-12月16日。
3.实训实践类课程和专业课程(考查类课程)在2023年12月29日以前完成期末考核,可随堂考查,具体时间由各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自行安排,并交系办公室备案。
4.专业课程(考试类课程)2023年12月29日之前结课后及时考试,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穿插在通识必修课考试时段内安排,具体时间由考务组安排。具体时间见《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数学与人工智能系学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1)
(二)我系为开课单位的公共数学类课程考试时间。
我系作为开课单位的公共数学类课程考试时间依照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进行。
三、考试方式
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学期期末考试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理论考试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开卷模式和闭卷模式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原则上专业必修课或大纲规定闭卷考试的课程实行线下闭卷考试,其余课程根据大纲要求实行灵活的考试方式。
四、考试组织
(一)考前部署及动员
12月19日前由数学与人工智能系考试工作组负责召开考务会议。
1.考试之前由数学与人工智能系考试工作组召开考务会议,布置考试有关事项,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吕梁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吕梁学院课程考核基本规范》和数学与人工智能系考试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全体教师在命题、印卷、装订、保管、交接试卷和考试安排、监考、阅卷、登分以及试卷的装订等工作等环节上高度重视,遵守数学与人工智能系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2.考务组要做好考试安排和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登记缓考的学生;做好学生成绩单的整理,试卷成绩的归档等,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上报;
3.命题和阅卷组要提前学习学校和系关于考试命题的有关文件,高度重视并做好考试命题、试卷审核、考题上传等各项准备工作;
4.考风督察组负责开展考前纪律教育和宣传,营造严肃的考试氛围。各班做好学生的期末考试复习动员,召开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强调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组织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坚决杜绝作弊等违纪行为。
(二)命题安排
12月21日前由命题和阅卷组负责召开期末命题安排会并前填写《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安排表》(附件3-1或附件3-2),并报考务组;期末命题工作和试卷审核工作由教研室根据课程考试时间自行安排,需填写《吕梁学院数学与人工智能系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及审核表》《数学与人工智能系期末考试命题审核汇总表》(附件5-1和附件5-2)。
1.考核方式原则上应与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规定一致。鼓励探索和实践考试方法改革,提倡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理论考试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开卷模式和闭卷模式相结合;充分考虑课程特点、教学实际,注重学生的能力和素质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命题形式;利用学习通等教学平台记录学生出勤、答题、作业、平时考核等结果数据,多元化评价学生学业。
落实产出导向,试题中必须有能够体现应用型特征、考核学生应用能力的题目。具体命题要求详见《吕梁学院课程考核基本规范》第二章。为考察学生高阶能力,本学期合适科目的试题中应适度引入考研、考公真题,计入总分。亦可对考研、考公题目进行创造性转换。其他科目应加大材料分析题、辨析题、论述题、综合题等考查较高能力层级的题型分值占比,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与探索创新精神。系(部)要对试题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规范试题交接程序并填写《吕梁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及审核表》
2.由教研室召集课程负责人和各代课教师召开期末命题研讨会,并组织教师统一命题,教研室主任负责对试题的考点分布、试题难度、试题分值、试题水平、评分标准、试卷格式规范等审核,并填写《吕梁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及审核表》(附件5-1),系主任对教研室审核通过的试题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方可提交试卷付印。
3.命题要求和注意事项
考试出题教师由各教研室指定。原则上出题教师应有不少于3年讲授本课程的教学经验。出题教师在认真分析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课程大纲要求的基础上出题,覆盖所学知识,突出重点内容,对试题进行反复的推敲,不能出现错题或题意不清。
试题内容和题型的权重分布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既要体现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又要突出对学生“掌握知识、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的要求,试题中必须有能够体现应用型特征、考核学生应用能力的题目(具体命题要求详见《吕梁学院课程考核基本规范》第二章)。为考察学生高阶能力,本学期考试科目中与考研、考公相关课程的试题中应适度引入考研、考公真题,并计入总分,题目的选择和设计可直接选取自考研、考公题目,也可通过创造性转换后选用,其他课程科目应加大材料分析题、辨析题、论述题、综合题等考查较高能力层级的题型分值占比,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与探索创新精神。
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试题难度适中,有足够覆盖面。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理论的考核比例占50%左右,综合性并有一定难度的占35%左右,较高难度的占15%左右。
试题类型要求不少于四类题型,其中判断题与选择题只能出现其中之一,试题中选用历年考研或考公原题的需要注明,分值占10分左右。A、B卷同量同值,命题难度、广度和题量应相当,且AB卷重复率不超过20%,与近三年考试题目重复率不超过30%。试题与试题评分标准的格式以上传的模板为准。
4.教研室将审核通过后的试题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命题审核表等汇总交考务组李晓荣。
(三)试卷付印
考试试题印制由教务处指定的文印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印制、装订,李晓荣负责试卷印制、领取、保管等有关事宜。各部门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
(四)考试
1.考场设置
标准考场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配备两名监考教师,人数超过30人的考场,要适当增加监考教师人数,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1-1。巡视人员从数学与人工智能系考试工作组抽调,具体安排见附件6。
2.考务工作
考试期间考务组成员、巡视人员、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达到数学与人工智能系会议室。
考务组人员:负责考试期间的突发事宜处理;
巡视人员:负责考试期间的巡视和决策事宜;
监考老师:负责领取、发放试卷,填写考场报告单,汇报考场有关情况;
公共数学类考试期间教研室负责人和出题教师进入考务群,负责考试期间有关试卷等的突发事宜处理。
3. 公共数学类课程考试送题
送题老师由系统一安排(附件 1-2),1月2日下午在系考务办领取试卷送达各考试系,并签名;1月3日考试期间需到达考试系,负责解答试卷问题、指导各系填写考场报告单,并保持与系部联系畅通。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试卷清点收回并送回系办公室李晓荣保管。
4.监考工作
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前宣讲学校考场规则,并逐一检查学生的学生证,核对参加考试人数;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得私自找人顶替,不得做监考以外的事情,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发现作弊者请及时将作弊情况记录,并上报考试工作组,考试结束后填写考场报告单,并及时提交考场报告单。
学生拿学生证进入考场,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考生需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作弊取消考试成绩,并按规定处理。
(五)阅卷、登分
12月30日前由命题和阅卷组负责完成阅卷安排以及试卷复查安排,并汇总阅卷小组人员、阅卷时间以及复查人员(见附件4-1或附件4-2)上报考务组留存。
阅卷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的要求认真批阅试卷,细致核算学生的分数,如实填报学生成绩,做到不出差错。若确有试卷批阅错误,须按教务处规定流程进行更改,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阅卷结束后,须根据安排复查试卷,复查无误方可登分。重录成绩涉及卷面成绩变动的,应同时提供试卷供核对。评卷及登分错误率达到或超过千分之三的,按教务部相关规定处理。
(六)试卷分析、达成度评价
考试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针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试卷分析,并完成《吕梁学院试卷分析表》(附件7-1),针对整门课程做《吕梁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附件7-2),从试题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度、学生做答情况对课程目标的达成度方面对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准确客观的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持续改进。对今后教学的持续改进提出具体意见。
(七)试卷装订和归档
试卷装订需按《吕梁学院试卷评阅及装订规范(修订)(院教函[2019]58号)》中的规范要求,做好试卷评阅和装订工作。具体包括:
(1)命题计划及审核表;
(2)阅卷记录卡;
(3)成绩单3份(包括平时成绩单1份、期末成绩单1份、系统打印总成绩单1份);
(4)空白试题1份;
(5)试卷分析表1份(重修、补修学生试卷装订不需要);
(6)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1份;
(7)考生试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注:重修、补修学生试卷独立装订。
装订试卷和成绩单由教研室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考务组李晓荣负责试卷的归档保存工作。
五、考试纪律与违纪认定
(一)考试纪律。为保证考核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考生和监考教师应自觉遵守考核纪律。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考场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违纪认定。凡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为考试作弊:
1.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
2.考试中使用耳机,包括入耳式耳机、耳麦等各类接听设备的行为;
3.考试期间翻看书籍、资料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行为;
4.抄录、传播试题内容的行为;
5.除以上列举的、其它疑似违反考试公平性的行为。
六、保密要求
考试开始之前,试卷编制和保管过程中,数学与人工智能系考试工作组各小组、出题教师、各任课教师都有对试题内容严格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防止试卷的散失或泄密事故。考试工作组组长负责保密工作的监督,任何环节上出现问题都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其他说明
1.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需在考试前一周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缓考手续,并报系备案,否则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视为缺考,后果自负。
2.监考教师不能随意调整监考时间或私自找人顶替,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须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方可。
附件: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数学与人工智能系学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 :公共数学类课程考试班级邀请码
附件3-1: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安排表(数学与人工智能系各专业课程)
附件3-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安排表(公共数学类课程)
附件4-1: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阅卷安排表(数学与人工智能系各专业课程)
附件4-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阅卷安排表(公共数学类课程)
附件5-1:吕梁学院数学与人工智能系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及审核表
附件5-2:数学与人工智能系期末考试命题审核汇总表
附件6:吕梁学院阅卷记录卡
附件7-1:吕梁学院试卷分析表(2022年修订)
附件7-2:吕梁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
附件8-1:系级巡视安排
附件8-2:数学与人工智能系期末考试巡视记录表
附件9:吕梁学院考试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
附件10:吕梁学院课程考核基本规范(2023年修订)
附件11:吕梁学院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附件12:吕梁学院试卷评阅及装订规范(修订)(院教函[2019]58号)